财务处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18日
财务处工作职责
一、财务处是学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院长直接领导和主管院长具体指导下,代表学院统一管理学院的财经工作。
二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财经制度,制定适合我院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内部财务制度,规范财经行为,逐步完善学院财务运行机制。
三、负责编制学院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决算,逐步建立经费包干使用制度,监督和控制年度预算的执行,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。
四、负责学校各种收入的组织管理工作,负责对学校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。
五、负责各类票据的采购、发放、回收的管理。
六 加强国有资产账务处理的严密性,做到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。
七、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,努力增收节支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八、负责会计凭证、账簿的整理、装订及年终归档。
九、配合后勤资产管理门对学院资产进行清查统计、资产评估、资产调拨等管理;不断完善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